| >>租金內含保險內容 |
一、 |
逾時還車時,每小時以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,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。
逾時還車達六小時(含)以上,則以續租一日計費。
逾時還車一小時以上者,保費以單日保費計算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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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保險內容、
車輛碰撞損失險:自負額上限新台幣1萬元(另須自負營業損失)
竊盜損失險:自負額車輛現值30%(車輛現值由鑑價公會評定)
政府強制責任險:新台幣150萬元/事故(含醫療保障20萬元)
第三責任險:新台幣300萬元/事故(每人事故最高150萬元)
駕駛及乘客險:新台幣100萬元/人 (含醫療保障10萬元)
意外財損失險:新台幣30萬元/事故
選購保險:車輛碰撞損失險(自負額5000元)
竊盜險(自負額現值15%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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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車輛出險時一律報請警方處理並製作筆錄,否則保險公司不予理賠,所有損失概由承租人負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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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保險費用以天計算,承租人若投保該保險時,須與租期相同之天數一並繳付保險費用,續租車輛時,須視同續加保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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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保險金額理賠由保險公司認定為標準 (租賃合約書呈現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