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 |
本國人年滿20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駕照一年、身分證。 |
| 2. |
外國人須具備合格之國際駕照,護照及信用卡。 |
| 3. |
不簽本票、不用押金、不押證件。 |
| 4. |
以信用卡付費不外加手續費用。 |
| 5. |
以現金付費時,需出示學生證、補給證或工作服務證等相關證明。 |
| 6. |
為提供更安全、更舒適的車輛給本公司客戶使用,請提前預約訂車。 |
| 7. |
租金不包括汽油,承租人請依實際使用狀況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滿。 |
| 8. |
臨時變更出、還車地點及時間須取得本公司同意以利車輛調度作業。 |
| 9. |
本公司向承租人所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及租賃內容,皆由中華民國現行法令保護其個人隱私權,本公司不得逕行對外公布。 |
| 10. |
租車一天以24小時計算,逾時每小時費用為日租金十分之一計收。 |
| 11. |
出車時,備有符合中華民國交通部核定之"租賃契約書"以為證明。 |
| 12. |
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本人所有,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。 |